关于那个大罐子的审批手续,几个月来,周开飞断断续续都在琢磨,也查了不少法规条文。
最后定下来的办法,是不进行申报。
开舱的时候,舱内是常温常压,没有外接的真空机组,也没有制冷设备。从任何外部检查的角度看,它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不锈钢材质的密闭仓库,用来存放怕潮的物料或工具。
不管哪个部门来查,他都可以一口咬定,这就是个简简单单的仓库,没有任何特种设备目录里定义的风险。
闭舱运行的时候,由于内部极低温,空气会冷凝固化,自然形成高真空状态,存在负压。但这部分风险,在设计冗余上已经做了考虑。
壳体承压按1.5个大气压设计,实测能到1.6,结构突然向内崩塌的风险极低。
退一万步说,就算真发生结构崩塌,后果也主要是舱内设备和原料的损毁。运行期间,舱内绝无人员,不存在任何即时的、重大的人身安全事故风险。
至于环保、安全评价这些,只要不涉及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的物料进出,一个“仓库”的定性,能绕开大部分麻烦的专项评审。
真到了瞒不住、被人揪住小辫子、非要较真的时候,那就打官司吧。
打那种扯皮的口水官司,对方很难证明这个“仓库”在特定时间段内超越了仓库的范畴,他也可以咬死只是“内部做了一些保温隔热试验”。
最坏的结果,也就是定个性,罚一笔款,几十万顶天了。
这个代价,和他如果老老实实去申报要面临的局面相比,轻得多。
如果去申报,他得向各个部门说明这个设备的“用途”。可这个用途,根本没法用现有的任何行业类别去定义和说明。
它不是标准的“深冷设备”,也不是单纯的“真空罐”,更不是“压力容器”或“反应釜”。
现有的法规和审批流程里,没有哪个条目能框住他要做的事。
一旦试图去说明,就会引来无数的问题、调研、专家论证,以及无穷无尽的、想要“弄清楚你到底在搞什么”的关注。
而“说不清楚”,恰恰是最大的麻烦。
周开飞站在核心区门口,最后看了一眼那个已经投入运行的银灰色庞然大物。
就让它安安静静地做个“仓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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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周开飞去唐晓雨办公室,说了立式舱正式投产的事。
“现在算是产能爬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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