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看看能不能等到回家去把老舅带回来再跟它见面沟通。
但是现在这个下次再来的方案显然行不通了---一回一来,就算中间都不歇脚,也得要个一周左右,要是有必须处理的工作那只会耽搁更长时间。
按照老舅哥这个‘地出溜’一样的爬行速度,等他再来的时候早不知道往哪个方向爬到哪里去了。
要是掘地三尺的去找,容易伤到它不说,工程量也太大了。
但是把它挖出来带回去,又实在冒犯---之前跟芽芽闲聊的时候,扒开土摸摸它的脚(根须),折一枝叶已经让那时候的它很不高兴了。
这要是整根给老舅哥挖出来……
估计再怎么解释,也会被当成借口的吧。
看着露出土面的那一点点浓黄色的参根,犹豫了一下,陆霄还是决定试着开口:
“我没有想把你挖出来卖钱的意思,你别怕,听我解释一下……”
……话说出口,怎么听着怎么都有点怪,但是陆霄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下说:
“很抱歉我的狗和貂吓到了你,我们找到这儿是从另外一棵参那里得知的,你应该也还记得吧?大概几十年前,你跟另外一株参,还有一株很漂亮的灵芝一起生活了很久,就是它们让我来的……”
尽可能简单地把自己的来意解释了一遍,陆霄顿了顿,继续开口:
“它们现在都在我家,过得很好,你的那个参朋友很想你,你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回去见见它?我保证不会弄伤你的根须和身体。
如果见过面,你还是想回到这里生活,我再把你送回来。”
把老舅哥挖回去实属下下策,但是陆霄也没办法。
现在雷达一天好使一天不好使的,他没办法用这个作弊手段标记老舅哥,也不知道老舅哥会不会面上答应他然后等他走了又光速开溜---按照小貂贩子指的方向,老舅哥现在所处的地方已经离老舅记忆里的位置很远了。
也就是说它在老舅和老菌子被人挖走时已经逃过一次。
它跑得又快,这要是等回去再带老舅来,指不定它再跑到哪去。
除非掘地三尺的找,不然这对分离了几十年的兄弟估计真的一辈子也见不着面了。
“虽然可能有点冒犯,接下来我会轻轻摸摸你的身体,如果你愿意跟我走,就说一声,我能听得到你的声音。”
要是不愿意的话,那也只能先礼后兵地把它挖回去,等它跟老舅见过面之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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