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把吃下去的东西转化成灵力。
怎麽隐匿行踪。
怎麽避开人的注意。
甚至还有一门功法,专门给妖修的。
于是,它在南直隶住了下来。
刚开始那几年,它不懂事,逮着人就吃。
可很快它就发现,人这个东西,少了是会找的。
有一回,它吃了三个进山砍柴的樵夫。
第二天,山下来了官差,进山搜了整整一天。
傍晚,连修士都出动了。
从那之后,它就学聪明了。
今儿吃了,明儿就换个山头。
吃的人也要挑—有家有口的,不吃;
看着体面的,不吃;
成群结队的,也不吃。
专吃那些孤身进山的,没人在乎的。
对修士更要小心。
首先,它吃过几次修士。
那滋味,啧,比凡人鲜美一百倍。
丹田那一块,嚼起来筋道弹牙,咽下去之后浑身暖洋洋的,修炼起来比平时快好几倍。
可修士这东西,吃了是会惹祸的。
所以它给自己定了规矩:
十个凡人,配一个民修。
绝不动官修一根汗毛。
就这麽着,它在钟山安安稳稳待了十几年。
直到前年。
它忽然闻到了一股香味。
顺着香味找过去,看见一人浑身是血,狼狈得不成样子。
可那张脸啧。
它活了这麽多年,见过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可从来没见过长那麽俊的。
这麽俊的人儿,怎麽捨得吃呢?
不但捨不得吃,还把他引到村里,喂他喝了自己的奶。
可不是一般的奶,而是本源灵乳。
它攒了十几年,才攒出那麽一小碗。
它想的是,把他留下。
等他在村里待习惯了,生几个驴宝宝,一家子热热闹闹的,在这钟山裡头过神仙日子。
多好啊。
可惜,那该死的白面具来了。
不仅把它的俊后生放跑,还跟它动了手。
它打不过那人,只能跑。
这还是它第一次遇到厉害的的修士。
之后的日子,它比从前更加谨慎。
尤其是听说皇帝那两个儿子——什麽大皇子、二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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