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的棉兰,已经成了整个亚齐国家的经济中心。如果不是考虑到,华人在棉兰的影响力太大了,亚齐的首都也会搬到棉兰,而不是靠近边境的北干巴鲁。
华人开办的银行、商店、贸易公司遍布街头巷尾,操着南华国语(西南官话)、闽南话和粤语的商人,与来自欧洲、东南亚的客商讨价还价。
陈铭远也搬到了棉兰,他不再过问集体农庄的具体事务,而是在南华政府的帮助下,将精力放在如何和平夺取亚齐的过程。
他的第一步,是拉拢亚齐中央政府派来棉兰的官员。这些官员大多是亚齐人,初来乍到,对苏门答腊北部的情况一无所知。
陈铭远请他们住进棉兰最豪华的酒店,奉上名贵的特产,还为他们在棉兰购置了房产。
他告诉这些官员,华人集体农庄是亚齐经济建设的模范,为当地的税收做出了巨大贡献。
官员们收了好处,自然对陈铭远的话深信不疑,他们在给中央政府的报告中,大肆吹捧华人农庄的成就,称其为民族团结的典范。
第二步,是掌控当地的治安和司法。陈铭远利用华商的资金,在各个农庄组建了治安队。
治安队的成员大多是南华退伍的士兵,配备了加兰德半自动步枪和迫击炮,名义上是维护农庄秩序,实际上却成了苏门答腊北部的执法者。
有一次,两个土著部落因为争夺水源发生械斗,死伤数十人。哈桑酋长对此束手无策,只好向陈铭远求助。
陈铭远让治安队介入调解,他派人查清了水源的归属,制定了分水方案,还让治安队在水源地巡逻,确保方案执行。
从那以后,土著们遇到纠纷,不再找当地的酋长,而是找华人治安队。陈铭远又在棉兰设立了商事仲裁所,仲裁员全是华人富商和律师。
无论是华人之间的纠纷,还是华人与土著的矛盾,都由仲裁所裁决。久而久之,当地的司法权,从政府脱离,落入了华人手中。
第三步,是蚕食土著的土地。
陈铭远不再满足于开垦沼泽,他将目光投向了苏门答腊岛北部土著们世代居住的平原。
他让华商们以合作开发的名义,与土著村落签订协议——土著出土地,华商们出资金和技术,合作种植橡胶和油棕,利润五五分成。
土著们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现钱,也不懂协议里的弯弯绕绕。只觉得能凭空拿到一半的利润,是天大的好事,纷纷在协议上摁下了手印。
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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