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驾车逃逸是肯定的,得重罚。
剩下的就是弄清楚谁撞谁,司机要是故意的,那就是故意杀人,然后没有成功,刑期就完全不一样了。
为了确定罪名,这就要与当事人沟通,说成是孩子突然蹿出来,撞到车上。
律师管不了刑事,但可以要民事赔偿。
医疗费营养费可以等将来结算,但孩子的精神受到刺激,需要进行赔偿。
并且坚持是司机故意撞的,要加重赔偿,张口就是一百万。
而司机都逃逸了,想说不是故意撞的,也站不住脚。
不是故意的,你跑什么?
所以,想由撞人变成被人撞,就得拿钱。
问题是,这会儿的工资不多,司机根本拿不出一百万,只能指望领导。
领导木了,他就算有,也不敢拿啊!
至此,被将死了。
……
案子拖到时限,司机以故意杀人未遂罪,移交检察院。
检察官介入,“撞他”这词是谁喊,成了问题。
而深入了解以后,发现了打斗的案子,看着给孩子录的口供。
于是,这就很清楚了。
罗晓亮人小不懂事,认为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坚持要打人,哪怕被打回去也甘愿。
所以在释放以后,一个人去堵门。
不过门卫证实,罗晓亮虽然一直蹲在外面,但没有携带武器,所以他不好赶人。
到傍晚,领导下班,坐车出来。
然后,罗晓亮被撞了。
他脑子没事,人在医院很清醒,还指点他父母去找律师,但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而厂领导的车子却跑了,厂领导走时还吩咐厂门卫,把地上的血冲洗掉。
种种迹象表明,这“撞他”,很可能是厂领导看到罗晓亮,控制不住心中的怒火,所以不由自主的喊了。
而司机下意识的遵守命令,至今没有反应过来。
或者是反应过来了,所以是故意在顶罪。
检察官审问司机,司机被问多了,最终也搞不清了,“撞他”到底是不是领导喊的。
只是承认,他来的时候,领导说了,让他扛下所有事情,不要把他扯进去。
“这所有事情是指什么?”
“就是撞人的事情。”
“那么你知道不知道,故意撞人,是构得上死刑的。”
“我知道,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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