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哲微微颔首,目光扫过主簿周明与刑房司吏,语气郑重地叮嘱道:“公文措辞要严谨,指令要明确,务必让各县知晓新粮与水泥推广的重要性——这不仅是惠及民生、稳固地方,更是陛下交办的要务。同时要明确奖惩,对积极配合、推广成效显著的县,予以赏银、赐匾额的嘉奖;对推诿懈怠、拒不执行,甚至暗中阻挠的县,本官将亲自奏报朝廷,予以严惩,绝不姑息。”
二人齐声躬身应道:“属下遵令!定当谨守大人嘱托,拟好公文,不出现半分疏漏!”
随后,三人一同围在案前拟写公文,公文措辞严格遵循大明官文体例,条理清晰、指令严苛,除原有两项核心要求外,又补充了两项细则,明确载明四项核心要求,确保各县执行有章可循:
其一,各县务必遴选精干匠人。每县需择选熟稔烧窑、制灰、和泥、垒砌之良匠二至三名,不拘官匠民匠,只需手艺精湛、心性踏实、无偷盗、贪墨等不良劣迹,由各县县丞亲自核验身份与技艺,逐一查验匠人过往活计,确保匠人资质合格。十日内,所有匠人需整装抵达日照县,专习水泥配料、烧制、养护全套技法,不得迟到、不得推诿。学成归县后,负责牵头烧造水泥,供应本地城防、道路、水利等基建所用,每月需将烧造数量、质量、用料明细上报青州府同知署,接受督查,若出现偷工减料、技艺疏漏之事,一并追责。
其二,各县选派老农与资深里正。每县派遣农事经验丰富、通晓地力墒情、深耕田间多年,且种出过好收成的老农两名,以及能服众、善协调、责任心强、熟悉本地村落情况的资深里正两名,赴日照县学习土豆、玉米、红薯、花生四种新粮的育种、整地、起垄、施肥、田间管护及防虫之法。学习期间,由日照县衙统一安排食宿、专人授课,食宿标准与日照本地驿卒持平,不搞特殊化,也不克扣物资。学成归乡后,担任本地新粮推广教习,分片指导百姓种植,逐户讲解技巧,确保新粮推广有序推进,来年秋收后,按推广面积、亩产成效论功行赏,成效突出者,可直接上报朝廷予以嘉奖。
其三,来人食宿统一安置,经费公出核销。所有赴日照学习的匠人、老农与里正,由日照县衙统一安排馆舍与膳食,馆舍打扫干净、铺好稻草,膳食每日两餐、荤素搭配,保障众人吃饱穿暖。粮秣、柴炭、教习器具、笔墨纸砚等一应开销,先自日照县新政结余款项内支应,事后详细造册,注明每一笔开支明细,呈报青州府,由府库统一核销,绝不增加各县财政负担,更不准向百姓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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