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那麽拟定《独立宣言》的杰出人物的行为将全然与他们自己坚持的原则相违背。为此,他们本应该受到全世界的谴责和非难,而不是人类的同情。而人类的同情正是他们理直气壮恳求的东西。」
当然,并非所有大法官都是他这样的看法,其中班杰明·罗宾斯·柯蒂斯法官在自己的反对意见中揭露了这种有目共睹的谎言。他提醒首席大法官罗杰·布鲁克·坦尼:「在宪法通过的时候,在最初的十三个州中,有五个州赋予了有色人种选举权。这些人也是宪法的制定者和确立者中的一部分。如果是这样,认为宪法完全是由白色人种制定的观点就站不住脚了。
在我看来,认为它是专为白人制定的这种看法不仅是一个宪法中没有任何保证的假设,而且与宪法开篇的宣言相矛盾,宪法开篇的宣言说它是美国人民为自己和子孙後代制定并确立的,由於当时至少有五个州赋予了自由的有色人种公民身份,所以他们也是不折不扣的美国人民的一部分,是那些为自己和子孙後代制定并确立宪法的美国人民的一部分。」
但不管美国最高法庭的这几位大法官内部是如何争论的,判决终究已经下达并对外公布。
在这其中,美国北方的废奴主义者和自由黑人的反应最为激烈,他们在得知这个消息後不久就直接举行集会、组织许多人请愿、写社论,谴责最高法院是「奴隶主的工具。自由黑人尤为愤怒,因为这项判决直接否认他们的公民身份,於是一时之间,纽约、波士顿、费城等地都有黑人抗议,一些人甚至开始考虑移居加拿大。
这项判决同样令许多原本对奴隶制漠不关心的北方人都大为震惊,他们担心下一场德雷德·斯科特案会让奴隶制侵入自由州。一方面这将大大改变北方人如今早已习惯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这种情况也将首接威胁到北方的自由劳动制度,首接触碰了北方白人的根本利益。
一时之间,美国各地都是对於奴隶制的激烈争论,纽约同样也是如此:「疯了!真是疯了!最高法院里装的难道全都是南方佬吗?他们那里推行奴隶制也就算了,要是蔓延到了我们这里可怎麽办?他们究竟想把美国变成什麽样子?」
「如果纽约也变成奴隶制的话,那有些人为了省钱,岂不是全都让奴隶来干活?那我们大部分人怎麽办?总不能让自己变成奴隶吧?!」
「哪怕只是出於最普通的同情心呢?为什麽要下达这样的判决,还宣布黑人不是人?黑人跟正常的白人也没有什麽差别吧?我到现在都还记得米哈伊尔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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