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奇妙之处,谁又能想到十九世纪下半叶反而是美国这个民主国家跟俄国这个专制国家的关系最好呢?
总而言之,倘若米哈伊尔真的能通过一番运作跑到俄国当美国大使,俄国方面哪怕是出於对政治的考量,基本上也绝不会对米哈伊尔轻易下手。
若是真能这样,想必到时候也一定是一次非常有趣的旅途——————
就在米哈伊尔突然有些兴致勃勃地思考起这件事情的可行性的时候,米哈伊尔依旧在看着林肯寄给他的这封长信,除却刚才所说的事情以外,林肯还在这封信中提起了另外一个在如今的美国非常知名的案子:「不知你可听说过那位名叫德雷德·斯科特的案子的事?
之前有一位爱默生先生是美国军队中的一名军医,他就是那个名叫德雷德·斯科特的黑奴的主人。他从家乡圣路易斯安那州,把这名黑奴带到了自由州伊利诺伊境内的罗克艾兰,在这里住了一年有余。随即他带奴隶去了北方的明尼苏达州的斯内灵堡,斯科特在这里和爱默生买的女黑奴哈里特结婚。
两年後,爱默生医生返回圣路易斯,随行带着他的两个奴隶和他们在斯内灵堡生的孩子。德雷德·斯科特认为,由於主人把他们夫妻带到了自由州,在这片土地的法律下,应该给他们自由身份;他们的孩子出生在自由的土地上,不应该再变成奴隶。
首先接手这个案子的是密苏里州法院,随後移交到美国最高法院。
据我所知,这个漫长的案子如今终於要有眉目了,但可惜这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在组成最高法院的九位法官中,有五位都来自蓄奴州,而在对该案做出最终判决时,七位法官认为,奴隶仅仅是主人的物品,不应该把奴隶视为人;既然奴隶不是人,那麽美国任何法院都无法提起诉讼。
据首席法官陶尼所说,这就是法院所持的观点,无论德雷德·斯科特本人,还是他家庭中的任何人,在被带到自由土地上时,都不能获得自由:甚至主人把他们带到自由州并成为那里的永久居民,奴隶注定还是奴隶————
这起案件的最最终判决应该要不了多久就会公布了,到时候想必又会在北方引起极大的争议。我到时准备专门针对这次判决在公开场合发声,不知你对这件事情是怎样的看法呢?你准备为这件事情写一些文章吗?如果会的话,我希望我能做你的第一批读者————」
对於这场知名的案件,米哈伊尔当然并不陌生,他同样知道当这个案件的最终判决被公布出去後,整个美国的北方人都为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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