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
“我不能告诉您那夜是谁让我抱走孩子。”她说,“但我能告诉您另一桩事。”
他等她说。
“那半块玉佩。”老妇望着他,眼底有一种极深的疲倦,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平静,“不是贝贝小姐的。”
齐啸云怔住。
“那夜我抱走的是大囡。”她的声音像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可留在她怀里的,是给二囡赐的那半块。”
十七年来压在心底的秘密,说出口时竟是这样轻。像一枚落进深潭的石子,涟漪散去后,水面依旧平整如初。
“林夫人给双胎赐玉,赐完记错了,将大囡的名签系在二囡的玉上,二囡的名签系在大囡的玉上。她发现时,两位小姐都已睡下,想着明日再换也不迟。”老妇闭了闭眼,“可那夜我没有等到明日。”
齐啸云久久无言。
所以留在贝贝身边的,是刻着莹莹闺名的半块玉。
所以莹莹十七年来戴在腕上的,是刻着贝贝闺名的半块玉。
他想起博览会那日,两块玉佩拼合时严丝合缝,断口处平滑如镜,仿佛它们本就是一体。原来它们确实是一体——只是各自身世颠错,像这对出生三个时辰便被生生拆散的姐妹。
“您为何告诉我这些?”他问。
老妇望着他,苍老的脸上第一次浮起淡淡的笑意,像雪夜里一盏将熄未熄的灯。
“因为您是齐少爷。”她说,“那年您九岁,站在花厅里,说要保护我们小姐。十七年了,您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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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齐啸云留宿阊门。
他睡不着,披衣在客栈院中踱步。月华如霜,照着庭中一株老梅,疏影横斜,暗香浮动。他立在那株梅下,良久未动。
随从送了封信来,是齐府快马传来的沪上消息。他拆开扫过几行,眉宇骤然凝起。
信是沈砚青写的,寥寥数语:
“家祖遗物中寻得一封未寄之信,民国十五年八月十九日。收信人系周徐氏,发信地址已佚。信末云:‘昔年之事,知君所迫,吾亦有罪。若日后有人问及指印,但言实情无妨。沈知舟顿首。’”
齐啸云将这封信读了三遍。
沈知舟。当年督办莫隆案的检察官。沈砚青口中那个晚年常对着空气喊“冤枉”的老人。
他的供状上附着一枚不属于周徐氏的指印。他在结案后一年写下这封最终没有寄出的信。他在信里称自己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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